南方日報4月16日訊(記者/谷立輝 通訊員/汪次安 李細龍)今日,筆者從樂昌市人民法院瞭解到,該市市民丘先生向倪先生借款50萬。不日,丘先生突發疾病去世,借款到期後,倪先生將丘先生的法定繼承人告上法庭,後在該院調解下,倪先生對被告家庭的不幸表示同情,減免被告債務37萬元,並主動承擔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7000元。
  2013年5月4日,丘先生向倪先生借款50萬元,並向倪先生出具借條一張。同年12月9日,丘先生突發疾病死亡。借款到期後,倪先生將丘先生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何某(丘之妻)、丘某華(丘之子)、潘某(丘之母)告上法庭,要求何某清償其丈夫丘先生生前所借債務50餘萬元,何某、丘某華、潘某在繼承被繼承人丘先生的遺產中先償還上述債務。
  樂昌法院受理該案後,考慮到一方是急於追收巨額債權的原告,一方是孤兒寡母的被告,如若依法判決,被告方將要承擔巨額債務,對這個失去了頂梁柱的家庭來說更是血上加霜。為此,該院嘗試著做雙方的調解工作,看看能否讓各方做些讓步,即讓原告減少損失,又減輕一些被告的債務壓力。
  於是,承辦該案的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,經過不懈努力,被告何某確認其丈夫實欠原告倪先生借款本金50萬元。原告倪先生被被告的誠信所感動和對被告家庭不幸的同情,表示只要被告當庭一次性支付13萬元現金,其便放棄對被告的所有訴訟請求,並承擔本案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7000元。
  原告收取13萬元現金後,法院以調解書形式予以確認,從而使這宗巨額借款糾紛,在雙方互讓互諒的基礎上划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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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周選彬  (原標題:樂昌一男子借款50萬後突逝世 債主同情減免37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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